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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确保校外教学点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继续教育学院本学期工作安排,按照《广东金融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拟于第11周至第12周(11月17日至11月25日)开展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对象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包括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各校外教学点和直管教学单位所开展的本、专科函授(业余)教学活动。
二、教学检查方式、程序
本次教学检查采取校外教学点自查和继续教育学院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校外教学点自查方式
各个教学点应按照教学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对本教学点所开展的函授(业余)教学活动进行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于11月23日前电子版发至教学管理部邮箱ming@gduf.edu.cn(自查报告的要求参见附件1)。
(二)学院现场检查方式
本次学院拟派出由部门领导班子、各科室科长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的检查小组对周末有教学任务及论文答辩的8个教学点进行现场检查(见附件2)。
检查的具体方式:(1)召开学生座谈会(10人以上);(2)召开教学点教学管理座谈会(教学点负责人和教学管理人员参会);(3)听课;(4)参加论文答辩;(5)检查教学基础文件和教学档案材料。
请参与现场检查的各个教学点予以相应的安排。
三、 教学检查内容
(一)教学管理过程制度执行情况(抽查学生考勤、学生作业等);
(二)各教学点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
(三)各教学点面授、实习、作业、论文、实验具体安排执行情况;
(四)课堂教学质量检查(随机听课,了解上课情况);
(五)查阅考试管理制度、试卷审核、监考记录及考试试卷(抽查上学期非统考课程空白卷、试卷审核、批改后试卷、课程成绩);
(六)与师生座谈,听取师生对教学与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约15个学生和任课老师参加);
期中教学检查结果将作为学校对教学点进行教学评估的重要参考依据,希望各教学点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确保教学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 2018年秋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撰写具体要求
2. 继续教育学院2018年第二学期现场教学检查安排表
3. 广东金融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检查情况登记表
广东金融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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