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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全省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19〕34号)及市教育局提供的资金分配方案,现将省财政厅下达我市的2019年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共 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此款收入列2019年“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04高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建立全省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各区、各学校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各县区应严格按照《关于建立全市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的通知》(潮财教〔2019〕1号)的要求,及时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2019年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500元/人。各区、各有关学校应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19年潮州市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补助资金下达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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